油罐车辆最新安全达信息
简介:油罐车属于营运性质的车辆,根据“JTT1178.1-2018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”文件规定,油罐车在此次新规执行范围内,具体执行标准如下:按照国家交通部“JTT1178.1-2018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”文件规定,2019年5月1日办理运营的车辆必须满足:1.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且最高车速大于90km/h的载货汽车,所有转向轮必须安装盘式制动器,盘式制动器的衬片需要更换时,应采取声学或光学报警装置向驾驶员报警,报警装置应符合GB12676的规定;2.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且最高车速大于90km/h的非双转向轴载货汽车,所有转向轮应安装爆胎应急安全装...
油罐车属于营运性质的车辆,根据“JTT1178.1-2018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”文件规定,油罐车在此次新规执行范围内,具体执行标准如下:
按照国家交通部“JTT1178.1-2018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”文件规定,2019年5月1日办理运营的车辆必须满足:
1. 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且最高车速大于90km/h的载货汽车,所有转向轮必须安装盘式制动器,盘式制动器的衬片需要更换时,应采取声学或光学报警装置向驾驶员报警,报警装置应符合GB12676的规定;
2. 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 且最高车速大于90km/h的非双转向轴载货汽车,所有转向轮应安装爆胎应急安全装置,并在驾驶室易见位置标示;
按照国家交通部“JTT1178.1-2018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”文件规定,2019年5月1日办理运营的车辆必须满足:
1. 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且最高车速大于90km/h的载货汽车,所有转向轮必须安装盘式制动器,盘式制动器的衬片需要更换时,应采取声学或光学报警装置向驾驶员报警,报警装置应符合GB12676的规定;
2. 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 且最高车速大于90km/h的非双转向轴载货汽车,所有转向轮应安装爆胎应急安全装置,并在驾驶室易见位置标示;
3. 载货汽车(罐式年、自卸车除外)应在车辆易见位置设置能永久保持的载荷布置标识。
此款车已经通过2019年新规定试验,燃油下月将会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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